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投标增加金
来源:潍坊优路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学校 时间:2019/1/8 1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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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增加金的额度:投标增加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注:施工招标中有高不超过80万元的限制)
2、投标增加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增加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4、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5、投标增加金的没收情形: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B.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增加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6、投标增加金的退还: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注:应同时退还存款利息)
经典例题:
关于投标增加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投标增加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招标人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增加金
C.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返还投标增加金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增加金的,可以从其任一账户转出
答案:A
解析:投标增加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所以选项A正确;招标人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增加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选项B错误;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增加金不予退回,所以选项C错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增加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增加金。所以选项D错误。